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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3-16 16:10 浏览量:

赣人社字〔2021〕120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发展局,厅各处室单位:

《2021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11日

2021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强服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贸易、财政、金融等政策的协调,探索建立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评估指标体系,聚力支持和扩大就业。完善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营造城乡一体化的就业环境。加大稳岗扩岗激励力度,优化调整到期就业政策,稳定市场主体。用足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完善就业需求调查预测、失业预警监测和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工作机制。实行更加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持续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二)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青年见习、“三支一扶”等计划。畅通农民工就业渠道,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入乡创业。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强化就业兜底保障,统筹推进城镇贫困群众、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退捕渔民等群体就业,开展退捕渔民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努力实现发放数量稳中有增。完善创业担保贷款风险控制系统,支持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加强线上线下创业教育、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

(四)大力提升职业技能。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推进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培育选树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方向和内容。做好就业重点群体职业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开展新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和就业质量。

(五)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推动制定实施《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出台促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启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开展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企业遴选工作,启动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云市场建设,推动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

(六)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就业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标准化。推进“劳动力地图”建设,建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库,启用推广《就业创业证》电子证书。组织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施“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

二、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做好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改革和对接准备工作,开展数据治理,对接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研究制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基金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平稳衔接政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制度。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二)推进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开展精准扩面,加强全民参保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积极推动工业园区企业参保,加大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做好退捕渔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助保贷款”政策范围,帮助符合条件的个体参保人员续保缴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等参加失业保险。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三)确保各项待遇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基金收支管理,开展基金精算分析,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将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最低基础养老金提高5元,达到115元;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及相应缴费补贴,鼓励各地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按照国家规定,适度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统一全省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支付标准。

(四)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继续做好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推进风险防控信息系统建设和社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人社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开展全省打击社保领域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抓好社保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五)优化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完善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开展经办服务提升活动。优化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推进智慧社保运行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级集中社保信息系统。

三、持续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一)加快专技人才发展。持续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加大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体系,实施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全省统一的人才动态管理服务系统。加快发展博士后制度,培养一批科技创新主战场的青年拔尖人才。推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专家服务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持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开展新领域职称评审,继续向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制定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完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深入开展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各项活动。继续推进专家服务基层活动。

(二)促进技能人才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级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出台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支持政策。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加快技工院校布局和建设。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技工就业促进计划,提高技工留赣率。实施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开展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加强专业设置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新时代赣鄱工匠培育工程,加强职业技能评价指导和服务,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职业技能竞赛引领计划,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积极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三)加强人事和工资工作。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制度建设,调整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服务。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规范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实施及时奖励制度。研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机制,做好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和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备案、信息披露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完善全省表彰奖励制度体系,加强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项目监管,建立表彰奖励管理系统。做好建党100周年等各项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工作。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开展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活动。

四、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创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推进实施“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第二届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表彰。推进电子劳动合同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劳务派遣、特殊工时、休息休假等劳动标准工作指导。建立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化解联动机制,开展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矛盾隐患排查。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二)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健全事业单位改革后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进“打造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启动全省星级仲裁提升计划,推广应用全国“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和江西省“智慧仲裁”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继续开展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双保”行动。

(三)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能。持续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根治欠薪等执法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落地。完善改革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深化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及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完善欠薪“黑名单”制度。

(四)扎实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能力,落实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鼓励支持农民工多渠道就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

五、做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一)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人社扶贫“五大行动计划”成果,保持人社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健全就业扶贫政策与乡村振兴衔接长效机制,坚持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两大方向,拓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扶贫车间吸纳、产业项目拉动、产业带动四条就业渠道,确保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规模保持总体稳定。继续落实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和代发政策。落实并完善对脱贫地区的职称倾斜政策,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脱贫县工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职能优势和专业优势,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支撑。

(二)不断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优化系统行风,着力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加快推动人社服务一件事“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异地事项“跨省办”,消除服务群众的痛点难点堵点。全面推广应用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逐步统一线上办事入口,推动更多人社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全面推行“一窗受理”综合窗口,鼓励支持建设基层代办点,打造“城市十分钟、农村半小时”服务圈。优化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便民服务,着力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持续加强人社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开展常态化练兵。

(三)做好综合性工作。编制我省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规划任务分解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好我省“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人社统计调查工作。研究制定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实施意见,推动第三代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发行应用,建设全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支撑平台。加快法治人社建设,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的立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人社领域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做好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及综治工作,督查督办重点信访事项。加强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宣传教育。加强“五型”政府建设,杜绝“怕、慢、假、庸、散”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锲而不舍改进作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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