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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退役军人!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要抓紧接续了!

文章来源: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5-18 19:30 浏览量:

   按照国家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限定)满15年及以上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役军人只有将在部队服役期间参加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地方,服役年限才能与后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合并计算,如果不及时办理退役后的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手续,将会直接影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
    为切实保障退役军人的社会保险权益,温馨提醒尚未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退役军人,请尽快到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退役军人为什么要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有关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应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另一方面,及时接续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是对退役军人个人养老保险权益的有力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可以与入伍前和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规定年限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军人退出现役后,如果不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未接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年限就不能累积计算,将直接影响个人的养老金申领资格以及领取水平,损害个人养老保险权益。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规定,不按照规定建立、转移接续军人保险关系的,或者不按照规定收缴、上缴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的,或者贪污、侵占、挪用军人保险基金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退役军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到企业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参加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所在部队应为退役军人开具以下材料,用于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①《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③《银行养老保险受理回执》
    2.计划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所在部队应为退役军人开具以下材料,用于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①《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③《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
    ④《银行养老保险受理回执》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应当如何接续?
    退役后有接收安置单位(转业到企业或者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可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材料交到接收安置单位,由接收安置单位到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也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材料到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退役后没有安置单位(自主就业、灵活就业或者回农村等)的,由退役军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材料,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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